各学院:
根据《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的通知》(黔教学发〔2018〕169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4年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推荐评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在全校全日制在校生中评选(2024级新生除外)。
二、评选标准
(一)省级三好学生条件
1.具有正确坚定的政治立场、优良的道德品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公民道德行为规范和学校规章制度,行为举止文明,诚实守信。
2.热爱学习,努力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学习成绩优异,在学习过程、学术研究、科技活动、技能大赛、创新创业等方面成绩突出,乐于帮助同学共同进步。
3.积极参加学校、院系、班级开展的活动,积极参与公益活动,热爱集体,敬老爱幼,具有热爱劳动、吃苦耐劳、开拓创新精神,能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有突出的表现和事迹。
4.有健康的体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有健康的生活习性和良好的卫生习惯,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标准;具有积极、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
5.在校期间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奖励;评选学年(2023-2024学年)无不及格科目,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无班级看同年级同专业)排名5%以上。
(二)省级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1.具备三好学生的1~4项条件。
2.积极参与和组织集体活动,能配合学校和老师主动开展管理工作,起到先锋模范和骨干带头作用;热心为师生服务,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的认可度,有突出的表现和事迹。
3.评选学年(2023-2024学年)正在担任学生干部并担任学生干部一年以上。
4.在校期间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或三好学生奖励;评选学年(2023-2024学年)无不及格科目,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无班级看同年级同专业)排名10%以上。
(三)省级先进班集体条件
1.全班同学积极向上、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崇尚科学、朝气蓬勃、社会公德意识强,有文明健康的优良班风;全班同学热爱学习、刻苦勤奋,有严谨、求实的优良学风;评选学年(2023-2024学年)全班同学无违法违纪行为,学年考试班级平均成绩名列同年级前茅,班集体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
2.班委会全体干部政治立场坚定,团结和谐,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努力服务班集体,在学习生活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全班同学积极参加学校及党团组织的活动,班集体在社会实践、科技创新、文体文娱方面成绩突出;全班同学有健康的生活习性和良好的卫生习惯,教室和寝室卫生环境好,全班95%以上同学能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标准。
4.获得过校级先进班集体奖励。
三、评选及材料报送工作要求
(一)评选工作流程
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须经所在班集体推荐,由所在学院审核;省级先进班集体由所在学院推荐。评选对象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查同意并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部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各学院的推荐材料进行复查和审核,并组织召开专题评审工作会议,评选出三好学生52名(本专科生45名、研究生7名)、优秀学生干部18名(本专科生15名、研究生3名)、先进班集体7个(本专科6个,研究生1个),并将评审结果在学校网页上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相关会议审定,学校形成评选推荐材料报送省教育厅。
(二)评选要求
评选工作要在学院党政的领导下进行,加强领导,严格把关,保证质量。各学院要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原则,逐一对照评选标准,综合考察评选对象的各方面表现,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
(三)材料填报要求
1.推荐的评选对象在填表前需仔细阅读附件2:《材料报送要求》,按照提供的登记表模板,规范填写推荐登记表,并附上综合测评表、学习成绩单、获奖支撑材料等。
2.辅导员、学院需严格审核评选对象申报材料,汇总表连同相关材料一并报送。
请各学院于2024年10月15日根据附件2:《材料报送要求》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学工部思政科(樱花苑一栋学生事务大厅内),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046252544@qq.com。
联系人:谢国萍 联系电话:0851-88672592
特此通知。
贵州财经大学办公室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