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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2020 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2日 14:11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单位、 各部门:
   根据《贵州省教育厅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 2020 年高等学校教师、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 中小学教师、 实验技术人员等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黔教函[2020]317号)、《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 2020 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黔人社通〔2020〕 119 号) 文件精神, 结合我校实际, 现将 2020 年职称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 申报范围:
   由于我校教辅及研究系列空岗数未达到申报要求, 2020年只启动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 其他系列职称暂停评审。
   二、 申报条件
   (一)专任教师申报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须达到《贵州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黔人社厅通〔2014〕 756 号)、《贵州财经大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校发〔2017〕73 号) 和《<贵州财经大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 > <贵州财经大学社科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补充条款的通知》(校发〔2017〕 115 号) 等条件要求。
   (二)从事党务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人员申报高校教师系列
   思想政治工作专业, 其申报条件须达到《贵州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黔人社厅通〔2014〕 756 号) 和《高校教师系列党务工作者和思想政治工作者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黔人社厅通〔2019〕200 号), 以及《中共贵州财经大学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财经大学高校党务工作者和思想政治工作者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聘及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校党办发〔2019〕 70号) 等条件要求。
   (三)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达到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资格。
   (四) 基层工作经历
   2020 年职称申报提供由推荐部门认可的基层服务经历。
   三、 申报职数
   经学校研究决定, 2020 年中级及以上职称申报按岗位数进行推荐, 具体数如下:
   (一) 高教系列:
   正高级岗位 32 个: 其中经济学院 3 个、 大数据应用与经济学院 3 个、 工商管理学院 3 个、 会计学院 3 个、 公共管理学院 3个、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3 个、 信息学院 2 个、 数统学院 3 个、文法学院 3 个、 外语学院 1 个、 艺术学院 1 个、 马克思主义学院1 个、 大数据金融学院 1 个、 大数据统计学院 1 个、 体育工作部1 个。
   副高级岗位 37 个: 其中经济学院 3 个、 大数据应用与经济学院 3 个、 工商管理学院 4 个、 会计学院 3 个、 公共管理学院 2个、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4 个、 信息学院 3 个、 数统学院 3 个、文法学院 3 个、 外语学院 1 个、 艺术学院 1 个、 马克思主义学院2 个、 大数据金融学院 1 个、 大数据统计学院 2 个、 体工部 2 个。
   高教系列正高、 副高级岗位请各二级单位严格按照本通知的申报条件和公布的申报职数进行推荐评审。
   中级岗位 10 个, 全校统筹评审。
   (二) 党务和思想政治工作专业
   正高级岗 1 个, 副高级岗 2 个, 中级岗 4 个, 全校统筹评审。
   四、 绿色通道专项申报
   (一) 申报对象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从外省引进到我校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原则上须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 申报要求
   申报评审人员必须达到本通知的申报条件
   (三) 其他说明事项
   1.申报人员可不受专业技术资格台阶限制、 岗位职数限制、继续教育学时不作硬性要求。
   2.没有教师资格证书的, 可先申报参加评审。
   3.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参加工作以来的业绩材料, 其在大学期间取得的学术、 科研成果等材料不计入业绩、 学术范畴, 仅供评审时参考。 其他申报人员须提供任现职以来有效的业绩材料。
   五、 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从今年起,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每年累计不少于 90学时, 其中, 专业科目学时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考虑到疫情影响, 今年继续教育累计不少于 60 学时。今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 共折算 24 个学时。 专业技术人员可在“学习强国” 平台上进行学习, 申报职称时, 需提交一篇本人独立撰写的学习心得, 着重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解、 把握和在本职工作中的具体落实。继续教育证在提交材料前请到教师工作处认定盖章(立德楼308)。
   六、 评审流程
   (一)各二级单位指定一名行政人员专门从事该项工作, 并于 2020 年 11 月 14 日前将名单通过 OA 经所在单位领导审批后反馈至詹玮处。
   (二)各二级单位职称专业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本通知的申报条件和公布的申报职数, 对本单位申报高教系列正高、 副高以及绿色通道专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资格审核。 审核完成后, 报学院教授委员会进行推荐评审。 评审结果排序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同意后进行公示(公示至少三个工作日), 公示无疑异后, 由学院行文, 同时将申报材料上报学校人事处(教师工作处), 人事处(教师工作处) 根据本通知公布的申报职数收取申报材料。
   (三)人事处(教师工作处)对二级单位申报材料按照学校职称评审流程进行评审工作。
   七、 申报材料报送安排
   (一) 报送时间:
   2020 年 11 月 23 日-11 月 24 日, 申报高教系列中级、 党务和思想政治工作专业的, 由申报人自行提交材料。
   2020 年 11 月 25 日-11 月 26 日, 申报高教系列正高级、 副高级, 以及绿色通道专项评审的, 由各二级单位统一汇总提交。
   逾期不予受理。
   (二) 报送地点: 教师工作处(立德楼 308)。
   (三) 报送要求:
   申报高教系列中级、 党务和思想政治工作专业的, 由申报人自行提交以下材料:
   1.贵州财经大学高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报审表。 纸质版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电子版通过 OA 发送至詹玮处。
   2.申报材料。 请务必按报送材料要求(附件 3) 提交申报高教系列正高级、 副高级, 以及绿色通道专项评审的,由各二级单位提交以下材料:
    1.汇总填写贵州财经大学高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报审表。 纸质版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电子版通过 OA 发送至詹玮处。
   2.申报材料。 请务必按报送材料要求(附件 3) 提交3.单位推荐报告(纸质版, 单位负责人签字, 加盖公章。 报告内容包括资格审查情况、 教授委员会推荐评审情况、 党政联席会审议情况、 公示情况等)
   (四) 其他说明事项:
   1.各推荐单位对申报人提交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 学习心得进行审核, 严禁抄袭。 如发现抄袭现象, 教师工作处将报学校相关部门, 按照学术不端处理。
   2.推行申报人、 推荐单位承诺制度, 申报人要对自己申报的个人信息和申报资料的真实性签署承诺书, 推荐单位要对所推荐人员的申报资料的真实性签署承诺书, 以确保申报材料的客观、真实。
   3.申报人提交的所有论文论著均须附上具有查重资质单位出具的查重报告方能认可, 同时提交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备案信息及“万方数据资源系统”“中国知网”“维普资讯网” 三大数据库之一的检索证明材料, 并单独装订成册; 外文论文须提供具有检索资质单位出具的检索证明材料; 著作须提交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备案信息。
   4.申报人员可到我校图书馆出具学术不端论文检测报告(查重报告), 职称申报材料(包含论文、 专著或其它类型资源) 均可免费检测一次, 非本次职称申报材料或申报材料进行二次检测均需收费。 请各学院需申请检测的人员于 11 月 17 日前将检测申请登记汇总表(附件 5) 通过 OA 发送至詹玮处, 教师工作处汇总后出具函件至学校图书馆后申报人员才能进行检测。 具体检测事宜请参照图书馆《2020职称申报学术不端论文检测服务细则》。
   八、 其他问题
   1.要把思想政治素质作为教师考核评价的首要标准, 坚持将教师在日常教育教学、 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过程中的师德表现作为职称推荐申报的重要依据, 实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

   2.各二级单位对申报职称的评审材料, 要严格按照相应的评审条件进行政策性审查。
   3.现有职称与所聘岗位不符合的, 必须转评, 未转评者, 申报高一级任职资格, 按破格条件申报。
   4.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要求, 在职称推荐申报工作中, 要特别着重加大职称工作为教育教学服务的力度, 加强对申报人员《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 相关材料的审核工作, 切实把教书育人、立德树人的工作实绩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
   5.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任职资格时间计算到 2020 年 12月 31 日。 所报材料必须是任现职以来的业绩、 成果。
   6.基层服务经历, 按《关于做好 2017 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黔人社厅通〔2017〕 260 号)规定执行, 推荐部门可结合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特色和工作实际, 对其参与支援教学、 培训讲座、 教学研讨、 技术帮扶、 文化推广、 法律咨询、 医疗援助等为主, 形式多样、 内容丰富的基层服务工作进行认定, 并出具推荐部门认定意见的证明。
   7.申报人员如需补充材料, 应统一交至二级单位(高教系列中级、 党务和思政工作申报人员统一交至教师工作处立德楼 308室),补充材料时间截止到 2020 年 11 月 30 日,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 0851-88510763 詹玮
   特此通知

附件: 1.相关评审条件文件
   2.贵州财经大学高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报审表
   3.高校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报送材料要求
   4.申报相关表格
   5.检测申请登记汇总表
                                                           教师工作处
                                                    2020 年 1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