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提供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贵州财经大学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要求,特制订本指南。
学校信息公开以主动公开为主,依申请公开为辅。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详见《贵州财经大学信息公开目录》。
(二)公开形式
一是通过学校信息公开专栏及学校门户网站公开;二是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微博、校报、宣传栏等途径公开。
(三)查询方式
贵州财经大学信息公开网:https://xxgk.gufe.edu.cn
贵州财经大学门户网站:https://www.gufe.edu.cn
二、依申请公开
学校师生员工,社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学习、科研、生产、生活等特殊需要,可以依法向学校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学校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受理部门:贵州财经大学党政办公室
办公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大学城贵州财经大学立德楼
邮政编码:550025
联系电话:0851-88510316
传真号码:0851-88510992
电子邮箱:gufe@mail.gufe.edu.cn
受理时间: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6:3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学校申请公开相关信息时,应填写《贵州财经大学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申请表可以在学校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下载,也可以现场领取。申请表应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线上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在校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网”→“信息公开申请”)填写在线表格方式申请,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申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信函、传真申请。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需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传真左上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学校申请获取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若申请获取的信息为税费缴纳、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个人信息或者涉及第三人隐私或者商业秘密的,应持有效身份证件,现场申请。
学校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申请事项。
3.申请处理
学校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人提交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充或更正。要件完备的,学校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学校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学校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三)申请需要提交的材料清单
公民申请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贵州财经大学信息公开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他人代办的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
法人或其它组织申请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贵州财经大学信息公开申请表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
三、收费标准
学校向申请人提供信息,除可以按照学校所在地省级价格部门和财政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收取的费用应当纳入学校财务管理。学校各单位、各部门不得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方式提供信息。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广大师生员工,社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学校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学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851-88510316),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认为学校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